【maize1101】評論
(A)、(C)、(D)分別錯誤在哪裡呢,感謝您!!
【Haleny】評論
錯在它的請求權不是15年啊~^^
【Olivia Chen】評論
(A)不動產租金之請求權 → 請求權時效為「5」年。~解析 :「大樓管理費」、「報費」、「不動產租金」、「工資」等「請求權」,均屬於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適用短期時效「5年」。(B)消費借貸之返還請求權 → 請求權時效為「15」年。~解析 :(1) 民法第348條所謂之買賣,其請求權時效除非屬於民法第127條第8款所列『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出賣人之價金給付請求權,依據最高法院39年台上字第1155號 判例要旨:「民法第127條第八款所定,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 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係指商人就其所供給之商品及製造人、手工業人就其所供給之產物之代價而言,蓋此項代價債權多發生於日常頻繁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