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at】評論
法規名稱:金融機構安全設施設置基準時間:中華民國085年04月25日七、保全防盜系統設有保全之單位,保全防盜設施應至少有三道防線,第一道防線以各保全標的之門窗為對象,第二道防線以行舍內各空間、金庫外圍死角為對象,第三道防線以金庫室內為對象,嚴防歹徒切鑽侵入金庫室內,上列各防線應責由各保全公司接裝適當警報感應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