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沙沙】評論
Sorry~打錯~108是滯報跟怠報,納稅義務人不適用~
【Claire】評論
所第79條第2項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及小規模營利事業,不適用前項催報之規定;其屆 期未申報者,稽徵機關應即依查得之資料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通知 依限繳納;嗣後如經稽徵機關調查另行發現課稅資料,仍應依稅捐稽徵法 有關規定辦理。意思就是,綜所稅納稅義務人及小規模營業人不適用填報滯報通知書通知補報之規定。其逾期未申報,直接依照怠報做法,由稽徵機關依照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但不課怠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