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其股票之轉讓應依規定申報,而其申報之範圍包括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票,下列何者不是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票之構成要件之一?
(A)直接或間接提供股票與他人或提供資金與他人購買股票
(B)對該他人所持有之股票,具有管理、使用或處分之權益
(C)該他人所持有股票之利益或損失全部或一部歸屬於本人
(D)利用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名義持有股票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B(0),C(4),D(2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