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在什麼情況下,產品的生產因素密集度會發生逆轉(inverse)的現象?(10 分)若兩國的生產因素密集度排序逆轉後,「Heckscher-Ohlin 定理的相對勞力秉賦豐富的國家生產勞力密集產品較資本秉賦豐富的國家便宜」是否成立?(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0419
統計:A(156),B(3018),C(260),D(288),E(2)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著作權保護、著作之合理使用、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

用户評論

【用戶】錢昱辰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 31 條  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第 32 條  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但可證明其著作人死亡已逾五十年者,其著作財產權消滅。前項規定,於著作人之別名為眾所周知者,不適用之。第 33 條  法人為著作人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其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但著作在創作完成時起算五十年內未公開發表者,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創作完成時起五十年。第 34 條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前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用戶】Ya Ya Cho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 50 年。

【用戶】Doff David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B)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 50 年。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著作財產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 50 年。 共同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 50 年。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之。共同著作之著作人格權,非經著作人全體同意,不得行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