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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通知廠商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且該廠商於機關通知日起前5年內被任一機關刊登1次,則經廠商提出異議申訴審議結果並無不實者,自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
問題詳情
40. 機關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通知廠商違反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且該廠商於機關通知日起前5年內被任一機關刊登1次,則經廠商提出異議申訴審議結果並無不實者,自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或分包廠商?
(A)3個月。
(B)6個月。
(C)1年。
(D)2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簡單
0.744
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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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依採購法規定,歧視性別、原住民、身心障礙或弱勢團體人士,情節重大者,於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A)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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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簽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文件應記載得不適用之條文;其未記載者,適用「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2條之規定。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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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SARS防疫衛材緊急採購,下列何者為錯誤? (A)得奉准不適用採購法第53條規定,超底價10%決標。 (B)應適用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決標
43. 機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及「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向其他公務機關取得財物或勞務,得不適用以下何者關於採購法之規定? (A)第61條決標公告。 (B)第13條監辦。 (C)第53條
44. 採購稽核小組依採購法第108條規定進行稽核監督時,以下何者敘述為錯誤? (A)得向相關機關調閱有關資料;被請求機關不得拒絕。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B)認為採購機關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情
45. 採購稽核小組之組織成員人數為? (A)5至17人。 (B)7至15人。 (C)7至25人。 (D)不受限制。
46. 以下何機關辦理之採購不屬於縣(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稽核監督範圍? (A)縣(市)政府。 (B)縣(市)所轄鄉(鎮、市)公所。 (C)縣(市)議會。 (D)縣(市)審計室。
47.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採購稽核小組發現機關辦理採購有重大異常情形者,得經召集人指定稽核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對機關進行稽核監督。 (B)稽核委員至採購機關辦理稽核監督時,應主動出示稽核小組之書
48. 稽核委員辦理稽核監督應公正行使職權,下列情形何者為非? (A)就受派稽核之案件,決定是否通知機關對採購標的進行檢驗、拆驗、化驗或鑑定,或邀請有關機關人員或學者、專家提供諮詢意見或委託專業人士協
49. 採購稽核小組之組織成員任期為? (A)2年。 (B)3年。 (C)5年。 (D)不受限制。
50.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應於使用期間內逐年向主管機關提報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 (B)主計機關得隨時查核各機關採購進度、存貨或其使用狀況,命其提出報告。 (C)採購法
2.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對技術、工法、材料、設備或規格,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因而獲得利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對技術、工法、材料、設備或規格,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因而獲得利益者,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5. 受機關委託提供規劃及設計服務之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對設備之招標規範為不當之限制,縱自己未獲得利益仍應罰之。(A)O(B)X
6.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7. 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8.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9.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0.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就與採購有關事項,不為決定或為違反其本意之決定,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11.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而施強暴、脅迫者,處5年以下有
12. 意圖使機關規劃、設計、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或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洩漏或交付關於採購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而施強暴、脅迫者,處1年以上5
15. 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招標機關之資訊網站,供各機關利用。(A)O(B)X
16. 機關依採購法第93條規定之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其適用機關利用本契約採購之期間,最長以1年為限。適用機關與廠商有爭議未能解決者,由立約機關處理之。(A)O(B)X
17. 工程會建置「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其適用於所有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A)O(B)X
18. 工程會建置「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電子化採購機制,其適用之採購案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未達公告金額之財物類或工程類、訂有底價最低標、非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辦理、非複數決標、非屬特殊採購
19. 共同供應契約一經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任何機關均可利用,訂約廠商不得拒絕。(A)O(B)X
20. 由主管機關指定機關簽訂共同供應契約者,其適用機關為全國各機關。(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