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法院組織法,地方法院下列何科室主管屬書記處?
(A)總務科科長
(B)會計室主任
(C)統計室主任
(D)人事室主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5833
統計:A(43),B(0),C(2),D(3),E(0)

用户評論

【用戶】birthday74073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書記處設民事紀錄科、刑事紀錄科、民事執行紀錄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及訴訟輔導科。

【用戶】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第22條地方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承n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書n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n,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n、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兼n任,均不另列等。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22條 (書記處)地方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書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兼任,均不另列等。前項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總額,不得逾同一法院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三等書記官總額二分之一。

【用戶】birthday74073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書記處設民事紀錄科、刑事紀錄科、民事執行紀錄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及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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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第22條地方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承n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書n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n,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n、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兼n任,均不另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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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22條 (書記處)地方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書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兼任,均不另列等。前項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總額,不得逾同一法院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三等書記官總額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