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irthday74073】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資料庫中共有100筆「數位圖書館」的相關資料,使用者在檢索系統中查到其中60筆,同時也查到不相關資料90筆,請問此檢索系統的求全率(recall ratio)為何?(A)90% (B)60% (C)4

【評論內容】檢索出來的相關文件/資料庫內所有相關資料的總數檢索出來的相關文件/檢索到資料的總數全:60/100=0.6確:60/60+90=0.4

【評論主題】資料庫中共有100筆「數位圖書館」的相關資料,使用者在檢索系統中查到其中60筆,同時也查到不相關資料90筆,請問此檢索系統的求全率(recall ratio)為何?(A)90% (B)60% (C)4

【評論內容】檢索出來的相關文件/資料庫內所有相關資料的總數檢索出來的相關文件/檢索到資料的總數全:60/100=0.6確:60/60+90=0.4

【評論主題】42 地方法院下列何單位並無設置佐理員之規定?(A)公證處 (B)提存所 (C)登記處 (D)書記處

【評論內容】

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

三等書記官,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兼任,均不另列等。 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總額,不得逾同一法院所有書記官總額1/2。

【評論主題】36 關於裁判之評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審判長為主席(B)參與言詞辯論之合議庭法官如有人臨時有事故,不得委由其他未參與言詞辯論之法官代理出席評議(C)應由參與言詞辯論之合議庭法官全數出席評議(

【評論內容】

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   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 

【評論主題】38 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不包括下列何人員?(A)檢驗員 (B)佐理員 (C)心理測驗員 (D)心理輔導員

【評論內容】

地院設調保室,置少調官、少保官、家調官、心測員、心輔員及佐理員。  

地院設調保室,置少調官、少保官、家調官、心測員、心輔員及佐理員。少調官、少保官及家調官合計二人以上者,置主任調保官一人;合計六人以上,得分組辦事,組長由官兼任,不另列等。 

【評論主題】14 依法院組織法,地方法院下列何科室主管屬書記處?(A)總務科科長 (B)會計室主任 (C)統計室主任 (D)人事室主任

【評論內容】

書記處設民事紀錄科、刑事紀錄科、民事執行紀錄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及訴訟輔導科。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非屬書記官之職務?(A)紀錄、文書 (B)研究考核 (C)總務 (D)登記事務

【評論內容】

http://lawyer.get.com.tw/Third_Clerk/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人員或機關、團體,不得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法官進行個案評鑑?(A)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法官 2 人(B)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上級機關(C)受評鑑法官所屬法院管轄區域之律師公會(D)登記財產

【評論內容】

一、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法官三人以上。n

二、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上級機關或所屬法院對應設置之檢察署。n

三、受評鑑法官所屬法院管轄區域之律師公會或全國性律師公會。n

四、財團法人或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法人,經許可設立三年以上,財團法n

人登記財產總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或社團法人之社員人數二百人以n

上,且對健全司法具有成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得請求個案評n 鑑者。

【評論主題】39 下列何者非法官會議議決事項?(A)事務分配辦法 (B)辦理法官考核之建議事項(C)辦理法官審級調動之建議事項 (D)對法官為監督處分之建議事項

【評論內容】

法官會議,議決下列事項:

一、依法律及司法院所定事務分配辦法,預定次年度司法事務分配、代理

 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事項。

二、辦理法官考核之建議事項。

三、第二十一條所定對法官為監督處分之建議事項。

四、其他與法官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之建議事項。

【評論主題】30 持有法庭錄音內容之人,若將所取得之錄音內容任意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最高可處多少罰鍰?(A)新臺幣 30 萬元 (B)新臺幣 40 萬元 (C)新臺幣 50 萬元 (D)新臺幣

【評論內容】

90-4

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違反前項之規定者,由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26 司法院應每幾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評核?(A)2年 (B)3年(C)4年(D)6年

【評論內容】

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沒有說法官法~吧!!!

【評論主題】24 對法官個案評鑑之請求,無涉法官承辦個案者,應自受評鑑事實終了之日起,多久期間內為之?(A)2 年 (B)3 年 (C)4 年 (D)6 年

【評論內容】

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沒有說法官法~吧!!!

【評論主題】20 司法事務官辦理之事務,不包括下列何者?(A)返還擔保金事件 (B)返還定金請求權事件(C)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 (D)調解程序事件

【評論內容】司法事務官辦理事務:一、返還擔保金、調解程序、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公示催告程序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二、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三、非訟事件法及其他法律所定之非訟事件。四、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

【評論主題】13 關於最高法院裁判選編判例或變更判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為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即可,

【評論內容】有編為判例之必要,應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 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得聲請閱覽評議意見?(A)辯護人 (B)通譯 (C)鑑定人 (D)證人

【評論內容】

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曾為輔佐人

【評論主題】24 關於法院合議裁判案件之評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裁判之評議,於裁判確定前均不公開(B)裁判之評議,法官應各自陳述意見,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C)案件當事人,可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法官評議之意

【評論內容】

案件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曾為輔佐人,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但不得抄錄、攝影或影印。

【評論主題】21 民國 105 年 6 月 22 日修正之法院組織法,增訂第 14 條之 1,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設刑事強制處分庭,下列關於刑事強制處分庭的敘述,何者正確?(A)刑事強制處分庭負責審理不服刑事強制執

【評論內容】

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

但司法院得視法院員額及事務繁簡,指定不設刑事強制處分庭之法院。n

承辦前項案件之法官,不得辦理同一案件之審判事務。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種處分或裁定,被處分或裁定之人不服時,可聲請救濟?(A)在庭之人未經審判長許可自行錄音,審判長命其消除錄音(B)旁聽民眾拒絕安全檢查,審判長禁止該旁聽民眾進入法庭(C)旁聽民眾在法庭內拉布

【評論內容】涉及國家機密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涉及其他依法令應予保密之事項者,法院得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得為抗告。

【評論主題】21 檢察事務官於實施搜索、扣押時,依法視為:(A)檢察官 (B)檢察長 (C)司法警察 (D)司法警察官

【評論內容】

 檢察事務官於實施搜索、扣押時,依法視為司法警察官

【評論主題】15 下列關於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說明,何者正確?(A)負責審議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之任免 (B)審議之決議,應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之(C)置委員 15 人 (D)主任委員係由委員互選

【評論內容】法務部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高院檢署以下各級院及其分院檢署主任檢官、檢官之任免、轉任、遷調、考核及獎懲事項。前項審議之決議,應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之。檢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法務部長指派代表四人、檢長及其指派之代表三人與全體檢察官所選出之代表九人組成之,由法務部部長指派具司法官身分之次長為主任委員。前項選任委員之任期,均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評論主題】30 經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確定之案件,其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保存期限應依何法律之規定?(A)檔案法 (B)行政程序法 (C)法院組織法 (D)政府資訊公開法

【評論內容】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但經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確定之案件,其保存期限依檔案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32 某甲將其所持有之法庭錄影內容,在網路上公布播送,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可能會遭受何種處罰?(A)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B)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金(C)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評論內容】將其所持有之法庭錄影內容,在網路上公布播送,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可能會遭受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6 地方法院設民事執行處,由下列何者辦理其事務?(A)書記官 (B)執達員 (C)法官助理 (D)司法事務官

【評論內容】地方法院設民事執行處,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辦理其事務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非地方法院法官助理承法官之命,得辦理之事務?(A)製作裁判書 (B)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C)法律問題之分析 (D)資料之蒐集

【評論內容】

法官助理承法官之命,得辦理之事務

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 法律問題之分析 資料之蒐集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並非高等法院之管轄案件?(A)妨害國交之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B)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C)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訴訟案件(D)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行政訴訟案

【評論內容】

高院管轄事件一、關於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刑事一審訴訟案件。二、不服地院及其分院,一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刑事訴訟案件。三、不服地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四、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並非高等法院之管轄案件?(A)妨害國交之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B)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C)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訴訟案件(D)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行政訴訟案

【評論內容】

高院管轄事件一、關於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刑事一審訴訟案件。二、不服地院及其分院,一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刑事訴訟案件。三、不服地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四、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評論主題】6 甲以「為判決基礎之 A 證物係偽造」為理由,對於第三審之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法院認無再審理由,判決駁回;甲認為駁回再審之訴之確定判決,仍是以經偽造之 A 證物為基礎。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A

【評論內容】496條(再審事由)下列事由,得以再審對確定終判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事由不主張,不限: 1.法規有誤。 2.理由、主文矛盾。 3.判決院組織不合法。 4.法官未迴避5.訴未合法代理。 6.知他造住居所,稱不明而涉訟。但他造已承認其訴程,不限。 7.裁判法官於該訴違背職務,犯刑事罪or受懲戒處分,足影響原判決。 8.當事人之代理人或他造或其代理人, 於該訴有刑事上應罰行為,影響判決。 9.判決基礎是假證物。 10.證人、鑑定人、通譯、當事人、法代,經具結後,為虛偽陳述。 11.判決基礎之判例、法規已變更。 12.同訴訟標的已有確定判決或和解、調解。 13.新證物。限可受較有利裁判。7~10情形,除證據不足,皆得提再審。 二審院已為本案判決,對一審院判決不得提再審。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法院管轄。但對三審院判決,因9~13,聲明不服,專屬原二審法院管轄。

【評論主題】36 關於裁判之評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審判長為主席(B)參與言詞辯論之合議庭法官如有人臨時有事故,不得委由其他未參與言詞辯論之法官代理出席評議(C)應由參與言詞辯論之合議庭法官全數出席評議(

【評論內容】

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   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 

【評論主題】42 地方法院下列何單位並無設置佐理員之規定?(A)公證處 (B)提存所 (C)登記處 (D)書記處

【評論內容】

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

三等書記官,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兼任,均不另列等。 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總額,不得逾同一法院所有書記官總額1/2。

【評論主題】38 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不包括下列何人員?(A)檢驗員 (B)佐理員 (C)心理測驗員 (D)心理輔導員

【評論內容】

地院設調保室,置少調官、少保官、家調官、心測員、心輔員及佐理員。  

地院設調保室,置少調官、少保官、家調官、心測員、心輔員及佐理員。少調官、少保官及家調官合計二人以上者,置主任調保官一人;合計六人以上,得分組辦事,組長由官兼任,不另列等。 

【評論主題】14 依法院組織法,地方法院下列何科室主管屬書記處?(A)總務科科長 (B)會計室主任 (C)統計室主任 (D)人事室主任

【評論內容】

書記處設民事紀錄科、刑事紀錄科、民事執行紀錄科、文書科、研究考核科、總務科、資料科及訴訟輔導科。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非屬書記官之職務?(A)紀錄、文書 (B)研究考核 (C)總務 (D)登記事務

【評論內容】

http://lawyer.get.com.tw/Third_Clerk/

【評論主題】3 智慧財產法院審判案件,其民事、刑事第二審上訴、抗告程序之審判體組成為何?(A)以法官一人獨任行之 (B)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C)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 (D)以法官一人獨任或三人合議行之均可

【評論內容】

地院審案,以法官一人或三人合議行之。 高法審案,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 最高院審案,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 

【評論主題】1 我國現行行政訴訟之審級制度係採下列何者?(A)三級三審 (B)三級二審 (C)二級三審 (D)二級二審

【評論內容】

http://tpb.judicial.gov.tw/index.php?catid=12&cid=1&id=2&action=view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人員或機關、團體,不得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法官進行個案評鑑?(A)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法官 2 人(B)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上級機關(C)受評鑑法官所屬法院管轄區域之律師公會(D)登記財產

【評論內容】

一、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法官三人以上。n

二、受評鑑法官所屬機關、上級機關或所屬法院對應設置之檢察署。n

三、受評鑑法官所屬法院管轄區域之律師公會或全國性律師公會。n

四、財團法人或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法人,經許可設立三年以上,財團法n

人登記財產總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或社團法人之社員人數二百人以n

上,且對健全司法具有成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得請求個案評n 鑑者。

【評論主題】39 下列何者非法官會議議決事項?(A)事務分配辦法 (B)辦理法官考核之建議事項(C)辦理法官審級調動之建議事項 (D)對法官為監督處分之建議事項

【評論內容】

法官會議,議決下列事項:

一、依法律及司法院所定事務分配辦法,預定次年度司法事務分配、代理

 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事項。

二、辦理法官考核之建議事項。

三、第二十一條所定對法官為監督處分之建議事項。

四、其他與法官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之建議事項。

【評論主題】30 持有法庭錄音內容之人,若將所取得之錄音內容任意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最高可處多少罰鍰?(A)新臺幣 30 萬元 (B)新臺幣 40 萬元 (C)新臺幣 50 萬元 (D)新臺幣

【評論內容】

90-4

持有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人,就所取得之錄音、錄影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違反前項之規定者,由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主題】24 對法官個案評鑑之請求,無涉法官承辦個案者,應自受評鑑事實終了之日起,多久期間內為之?(A)2 年 (B)3 年 (C)4 年 (D)6 年

【評論內容】

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沒有說法官法~吧!!!

【評論主題】29 法官不能執行職務時,暫代職務之期間不得逾多久?(A)3 個月 (B)4 個月 (C)5 個月 (D)6 個月

【評論內容】

法官暫代職務期間,不得逾六個月

【評論主題】26 司法院應每幾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評核?(A)2年 (B)3年(C)4年(D)6年

【評論內容】

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沒有說法官法~吧!!!

【評論主題】22 法院內之下列何職員,無法院組織法規定於權限內事務,應互相協助義務?(A)書記官 (B)執達員 (C)法警 (D)通譯

【評論內容】

權限內事務,應互助:執達員、法警,書記官

法庭事務,應互助:通譯、庭務員~並就審判長、法官、書記官指揮

【評論主題】20 司法事務官辦理之事務,不包括下列何者?(A)返還擔保金事件 (B)返還定金請求權事件(C)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 (D)調解程序事件

【評論內容】司法事務官辦理事務:一、返還擔保金、調解程序、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公示催告程序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二、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三、非訟事件法及其他法律所定之非訟事件。四、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

【評論主題】13 關於最高法院裁判選編判例或變更判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為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即可,

【評論內容】有編為判例之必要,應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 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得聲請閱覽評議意見?(A)辯護人 (B)通譯 (C)鑑定人 (D)證人

【評論內容】

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曾為輔佐人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種處分或裁定,被處分或裁定之人不服時,可聲請救濟?(A)在庭之人未經審判長許可自行錄音,審判長命其消除錄音(B)旁聽民眾拒絕安全檢查,審判長禁止該旁聽民眾進入法庭(C)旁聽民眾在法庭內拉布

【評論內容】涉及國家機密者,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涉及其他依法令應予保密之事項者,法院得限制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得為抗告。

【評論主題】24 關於法院合議裁判案件之評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裁判之評議,於裁判確定前均不公開(B)裁判之評議,法官應各自陳述意見,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C)案件當事人,可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法官評議之意

【評論內容】

案件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曾為輔佐人,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但不得抄錄、攝影或影印。

【評論主題】44 下列那一個職稱在法院審判時,可以行使審判長的職權?(A)為獨任制審判時的法官 (B)為合議制審判時的受命法官(C)為合議制審判時的陪席法官 (D)檢察機關的檢察長

【評論內容】合議審判:以庭長充審判長                  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資同以年長者充。獨任審判,即以該法官行審判長之職權。

【評論主題】21 民國 105 年 6 月 22 日修正之法院組織法,增訂第 14 條之 1,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設刑事強制處分庭,下列關於刑事強制處分庭的敘述,何者正確?(A)刑事強制處分庭負責審理不服刑事強制執

【評論內容】

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

但司法院得視法院員額及事務繁簡,指定不設刑事強制處分庭之法院。n

承辦前項案件之法官,不得辦理同一案件之審判事務。

【評論主題】13 庭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如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者,行政監督者可能給予何種處分?(A)發命令使之注意 (B)警告 (C)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D)移送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評論內容】第112條(命令警告)  依前二條規定有監督權者,對於被監督之人員得為左列處分:

【評論主題】9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與立法院間的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檢察總長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B)有關最高法院檢察署的年度預算案,檢察總長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C)有關法律案,檢察總長須至立法院列席

【評論內容】最高院檢署檢總長,總統提名,經立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最高院檢署檢總長除年度預算案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評論主題】31 經判處死刑之案件,當事人因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之利益,得於裁判確定後多久期間內,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A) 4 個月內 (B) 6 個月內 (C) 1 年內 (D) 2 年內

【評論內容】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因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得於開庭翌日起至裁判確定後六個月內,繳納費用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但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得於裁判確定後二年內聲請。

【評論主題】30 經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確定之案件,其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保存期限應依何法律之規定?(A)檔案法 (B)行政程序法 (C)法院組織法 (D)政府資訊公開法

【評論內容】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但經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確定之案件,其保存期限依檔案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22 下列何者並非地方法院所得設置之人員?(A)佐理員 (B)公證人 (C)檢驗員 (D)資訊管理師

【評論內容】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置法醫師,法醫師在二人以上者,置主任法醫師。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置檢驗員,

【評論主題】24 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應適用之類別及其變更,由何機關訂定?(A)行政院 (B)法務部 (C)最高法院檢察署 (D)高等法院檢察署

【評論內容】檢署應適用之類別及其變更,由行政院定之。法院應適用之類別及其變更,由司法院定之。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機關得設置所務科,掌理關於監督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之行政事務?(A)法務部 (B)最高法院檢察署 (C)高等法院檢察署 (D)地方法院檢察署

【評論內容】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得設所務科,掌理關於監督看守所及少年觀護 所之行政事務,

【評論主題】32 某甲將其所持有之法庭錄影內容,在網路上公布播送,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可能會遭受何種處罰?(A)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B)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金(C)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評論內容】將其所持有之法庭錄影內容,在網路上公布播送,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可能會遭受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26 各級法院於每年度終結前,應以何方式決定次年度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A)院長決定 (B)院長與庭長會議決定(C)院長、庭長及法官會議決定 (D)上級法院之院長決定

【評論內容】各級法院及分院於每年度終結前,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按照本法、處務規程及其他法令規定,預定次年度司法事務之分配及代理次序。第一項會議並應預定次年度關於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

【評論主題】21 檢察事務官於實施搜索、扣押時,依法視為:(A)檢察官 (B)檢察長 (C)司法警察 (D)司法警察官

【評論內容】

 檢察事務官於實施搜索、扣押時,依法視為司法警察官

【評論主題】15 下列關於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說明,何者正確?(A)負責審議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之任免 (B)審議之決議,應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之(C)置委員 15 人 (D)主任委員係由委員互選

【評論內容】法務部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高院檢署以下各級院及其分院檢署主任檢官、檢官之任免、轉任、遷調、考核及獎懲事項。前項審議之決議,應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之。檢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法務部長指派代表四人、檢長及其指派之代表三人與全體檢察官所選出之代表九人組成之,由法務部部長指派具司法官身分之次長為主任委員。前項選任委員之任期,均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評論主題】6 地方法院設民事執行處,由下列何者辦理其事務?(A)書記官 (B)執達員 (C)法官助理 (D)司法事務官

【評論內容】地方法院設民事執行處,由法官或司法事務官辦理其事務

【評論主題】9 某甲現任某法院登記處主任,請問甲係任職於下列何法院?(A)最高法院 (B)臺灣高等法院 (C)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D)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評論內容】

地方法院設登記處,置主任及佐理員,業務:

非訟事件,例如什麼夫妻財產制的登記、社團或財團法人登記啊。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非地方法院法官助理承法官之命,得辦理之事務?(A)製作裁判書 (B)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C)法律問題之分析 (D)資料之蒐集

【評論內容】

法官助理承法官之命,得辦理之事務

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 法律問題之分析 資料之蒐集 

【評論主題】3 法官於非訟事件之處理,其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如有未符合法院組織法之規定,其效力如何?(A)當然無效 (B)仍屬有效 (C)效力未定 (D)由上級法院認定

【評論內容】法官審判訴訟案件,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雖有未合本法所定者,審判仍屬有效。

【評論主題】27 關於法庭公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除經當事人同意外,不應公開(B)法庭不公開時,任何人一律不得旁聽(C)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D)法庭不公開時,

【評論內容】

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應將不公開之理由宣示,但審判長仍得允許無妨礙之人旁聽。

【評論主題】30 審判長對於有妨害法庭秩序者,得為禁止其進入法庭之處分,受處分者可否請求救濟?(A)可聲明異議(B)可提起準抗告(C)不得聲明不服(D)得於對實體決定聲明不服時一併聲明之

【評論內容】

致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處三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