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各級法院於每年度終結前,應以何方式決定次年度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
(A)院長決定
(B)院長與庭長會議決定
(C)院長、庭長及法官會議決定
(D)上級法院之院長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9888
統計:A(12),B(17),C(396),D(8),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81條 (事務分配變更之程序)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birthday74073】評論

各級法院及分院於每年度終結前,由院長、庭長、法官舉行會議,按照本法、處務規程及其他法令規定,預定次年度司法事務之分配及代理次序。第一項會議並應預定次年度關於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