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84條 (開庭場所席位設置及法庭秩序)法庭開庭,於法院內為之。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法院內開庭時,在法庭實施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及依法執行職務之人、訴訟當事人與訴訟關係人,均應設置席位;其席位布置,應依當事人平等之原則為之。除參與審判之法官或經審判長許可者外,在庭之人陳述時,起立,陳述後復坐。審判長蒞庭及宣示判決時,在庭之人均應起立。法庭席位布置及旁聽規則,由司法院定之。
【貼貼樂 ( ̄︶ ̄)↗】評論
9 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行政訴訟事件,得視需要置那一種席位,設於通譯、錄音、卷證傳遞席左側,斜放面向應訊台? (A)學習法官席(B)調辦事法官席(C)司法事務官席(D)法官助理席
【Steven】評論
但法條上所附的圖,是寫「技術審查官席、司法事務官席」,這要怎麼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