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法院年度事務分配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有變更之必要時,應如何決定?
(A)由司法院決定
(B)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決定
(C)由書記官長決定
(D)由有關庭長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5442
統計:A(31),B(371),C(2),D(6),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80條 (事務分配會議之主席)前條會議,以院長為主席,其決議以過半數之意見定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