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關於法庭公開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除經當事人同意外,不應公開
(B)法庭不公開時,任何人一律不得旁聽
(C)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D)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不需宣示不公開之理由,但應將不公開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3657
統計:A(4),B(22),C(319),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86條 (法庭之公開)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87條 (法庭不公開理由之宣示)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應將不公開之理由宣示。前項情形,審判長仍得允許無妨礙之人旁聽。

【用戶】birthday74073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法庭不公開時,審判長應將不公開之理由宣示,但審判長仍得允許無妨礙之人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