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何者非屬法規廢止之事由?
(A)裁罰基準於個案中被法院拒絕適用
(B)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C)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D)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9361
統計:A(2605),B(63),C(59),D(76),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一定要考上~必勝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21條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用戶】Bryant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記關鍵字吧  無保留 無繼續 無單獨 新法規

【用戶】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地特四等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口訣:無繼新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