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nne Liao】評論
民法第71條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立法理由為:「以違反法律所強制或禁止之法律行為,應使無效,否則強制或禁止之法意,無由貫徹。」
【airforce1】評論
D不是分強制規定 禁止規定 怎麼有命令?
【楓芸】評論
強行法為強制規定、禁止規定任意法為補充規定、解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