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法院內之下列何職員,無法院組織法規定於權限內事務,應互相協助義務?
(A)書記官
(B)執達員
(C)法警
(D)通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統計:A(9),B(14),C(25),D(198),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109條 (書記官觀護人執達員及法警之互助)書記官於權限內之事務,應互相協助,觀護人、執達員、法警,亦同。

birthday74073】評論

權限內事務,應互助:執達員、法警,書記官法庭事務,應互助:通譯、庭務員~並就審判長、法官、書記官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