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9.年滿十八歲的小明為抗議父母反對他交女友,故說服其十五歲的女友小玉一同在外同居,以下敘述何者為非?
(A)與未滿十四歲之男女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B)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男女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C)小明的行為,其父母在刑法上會受罰
(D)小明的父母需負起民事上讀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13),B(77),C(41),D(6),E(0)

用户評論

【用戶】Tiff Ze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用戶】張硯亭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所以B錯在要把18歲改成1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