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稅捐稽徵法有關納稅義務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共有財產未設管理人且為公同共有時,由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
(B)法人、合夥或非法人團體解散清算時,清算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應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 清稅捐
(C)納稅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其依法應繳納之稅捐,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遺產 管理人,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
(D)營利事業因合併而消滅時,其在合併前之應納稅捐,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立之營利事業負繳納之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 共有財產未設管理人且為公同共有時,由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法規名稱:    稅捐稽徵法 第 12 條共有財產,由管理人負納稅義務;未設管理人者,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負納稅義務,其為公同共有時,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