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a la vida】評論
出生登記,自 106 年 7 月 3日起得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更正登記,參照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5條(現戶籍地戶所、最後戶籍地戶所、資料錯誤地戶所)、第16條(戶籍地戶所)申請辦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