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籃球比賽被賦予特定職務並允許坐在球隊席區的球隊有關人員,最多不得超過幾個人?
(A)5個
(B)6個
(C)7個
(D)8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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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我會上榜!加油!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4.2 規定4.2.1 每一球隊應由下列人員組成:˙ 包括隊長在內,賦予比賽權利的球隊成員不可超過 12 位。˙ 一位主教練。˙ 最多 8 位球隊有關人員,其中最多 2 位助理教練可以坐在球隊席區。如果球隊有助理教練,第一助理教練應被登錄在記錄表上。

【用戶】Kuan-yi Lu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規則4.2.1每一球隊包括:具有比賽資格的隊員不超過12人,包括一名隊長在內。一名教練,若球隊需要可設一名助理教練。負有特定職務並允許坐在球隊席的球隊隨員不超過7人,例如領隊、醫生、物理治療師、統計員及翻譯員等。

【用戶】我會上榜!加油!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4.2 規定4.2.1 每一球隊應由下列人員組成:˙ 包括隊長在內,賦予比賽權利的球隊成員不可超過 12 位。˙ 一位主教練。˙ 最多 8 位球隊有關人員,其中最多 2 位助理教練可以坐在球隊席區。如果球隊有助理教練,第一助理教練應被登錄在記錄表上。

【用戶】Kuan-yi Lu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規則4.2.1每一球隊包括:具有比賽資格的隊員不超過12人,包括一名隊長在內。一名教練,若球隊需要可設一名助理教練。負有特定職務並允許坐在球隊席的球隊隨員不超過7人,例如領隊、醫生、物理治療師、統計員及翻譯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