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每人每月保險費合計在新臺幣多少元以內,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
(A) 2,000 元
(B) 3,000 元
(C) 4,000 元
(D) 5,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意志力戰勝抑制力】評論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每人每月保險費合計在新臺幣2000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之補助費,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並應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iamfine】評論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3條第五點保險費:五、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准予認定。每人每月保險費合計在新臺幣二千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視為對員工之補助費,應轉列各該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並應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