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機關辦理評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規定評選出優勝廠商,即代表該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已被接受,不應再強制要求廠商修正。
(B)機關於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屬投標廠商得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之範圍,不得併於決標結果之通知事項,主動通知各投標廠商。
(C)機關對於評選委員會違反政府採購法之決議,不得接受。
(D)招標文件如已訂定由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評定最有利標或優勝廠商者,除有發現違反法令之情事外,機關首長不得變更該評選結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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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nna Wang】評論

最有利標手冊肆、最有利標評選作業八、決標...

水瓶(已上榜,謝謝阿摩)】評論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10月18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09400380130號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二十二條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本會企劃處 第三科  陳 (先生或小姐)主旨: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評選優勝廠商後,有關與優勝廠商之議價執行程序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署秘書室94年10月3日衛署秘傳字第941003-3傳真信函。二、有關得否於評選優勝廠商後,洽優勝廠商依評選委員建議事項修正其投標文件內容,並經機關審核通過後再辦理議價乙節,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規定評選出優勝廠商,即代表該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已被接受,不應再強制要求廠商修正。該廠商拒絕修正時,機關如不接受該廠商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