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15機關辦理勞動派遣勞務採購,下列何者為非? (A)得訂定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基準(例如人力派遣業)。 (B)得訂定投標廠商應附具具有承做能力之證

【評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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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13機關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2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係按其性質所占何項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A)採購金額。 (B)預估金額。 (C)預計金額。 (D)預算金額。

【評論內容】

第 7 條

本法所稱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

本法所稱財物,指各種物品(生鮮農漁產品除外)、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

本法所稱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

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者,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評論主題】66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委外辦理研究發展,採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下列何者正確? (A)經國家發展委員會評鑑為優等之研究機構。 (B)機關依內部作業規定組成審查委員會,就

【評論內容】

第 4 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三款所稱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以下簡稱研究機構),指以公告方式公開徵求具備研發能力之研究機構,經機關成立之審查委員會審查為優勝者。

前項之公告,應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

【評論主題】36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招標文件對於陸資廠商之資格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機關可依個案需要,明定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B)非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可於招標文件規定不允許第三地區含

【評論內容】

在臺陸資廠商: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或事業,且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5條規定之陸資投資事業(即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或事業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逾三分之一者)。

【評論主題】33有關招標文件對於優良廠商應繳納之押標金及保證金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繳納履約保證金後方為優良廠商者,不溯及適用減收規定。 (B)對列為政府電子採購網優良廠商資料庫之廠商,機關均得據以減收押標

【評論內容】

第 9-1 條

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其押標金得予減收一定金額或比率。其減收額度以不逾押標金金額之百分之十為限。

【評論主題】25下列投標須知之規定,何者無違反採購法之虞? (A)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憑據應附於投標文件,否則視為未繳納而為無效標。 (B)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如經塗改,應加蓋印章,否則視為無效標。 (C)投標文件

【評論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八十九 年三月十七日

發文字號:(八九)工程企字第八九○○七二五八號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

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本會企劃處 第三科  陳 (先生或小姐)

主旨:貴府函送「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等,本會意見如說明,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府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一日(89)府秘字第八九○七六九六號副本函。

二、旨揭投標須知與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不符之處如下:

(二)第三頁第參節第二點及第四點規定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憑據應附於投標文件,否則即視為未繳納而為無效標,為「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無之額外規定,並不合理,應予修正。

【評論主題】15機關辦理財物採購,依採購法第49條及第93條之1規定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招標文件規定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投標。 (B)招標文件規定不允許廠商

【評論內容】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投標須知範本

十七、 本採購只允許廠商電子領標、電子報價,不提供現場領標、現場投標。

電子領標文件內容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時,依採購法第 41 條規定,

請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如無請求釋疑,以招標公告為準。廠商以電子

資料傳輸方式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電子化資料報價,該電子化資料,視

同正式文件,免另備書面文件。供遞送之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二十、 本採購依採購法第 33 條第 3 項: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評論主題】17依採購法規定,下列招標文件規定,何者適法? (A)同一廠商同時做為各機關採購契約之連帶保證廠商者,以不超過3契約為原則。 (B)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允許4家以內之廠商共同投標。 (C)優良廠商減收

【評論內容】

第 33-5 條

機關辦理採購,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良廠商應繳納之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或保固保證金金額得予減收,其額度以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繳納後方為優良廠商者,不溯及適用減收規定;減收後獎勵期間屆滿者,免補繳減收之金額。

第 4 條

機關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者,以不超過五家為原則。機關並得就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主辦事項之金額,於其共同投標協議書所載之比率下限予以限制。

【評論主題】14 機關辦理勞動派遣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招標文件明定派遣勞工實際領取之薪資、勞健保、就業保險等屬固定費用之事項。 (B)機關自行招募人員後,轉介派遣事業單位受僱為派遣勞工。 (C)招標文

【評論內容】

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各機關提供勞務者。

五、各機關不得自行招募人員後,轉介派遣事業單位僱用為派遣勞工。

    各機關要派契約,期限屆滿而不續約或因故終止,另與新派遣事業單位訂定要派契約時,不得要求新派遣事業單位僱用或指派原派遣勞工。

【評論主題】7依採購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採購案是否達查核金額或公告金額係以預算金額認定之。 (B)採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訂定底價,但須於招標文件敘明理由及決標原則。 (C)招標文件未規定廠商報價

【評論內容】第 47 條機關辦理下列採購,得不訂底價。但應於招標文件內敘明理由及決標條件與原則︰一、訂定底價確有困難之特殊或複雜案件。二、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三、小額採購。報價是否含營業稅,係屬個案事實認定問題。

【評論主題】3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 (B)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三分之一

【評論內容】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43 條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選擇性招標預先辦理資格審查文件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請求釋疑期限,亦同。

政府採購法 第 75 條

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或我國所締結之條約、協定(以下合稱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一、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評論主題】23 機關辦理採購金額9000萬元之工程採購,下列何者正確: (A)規定廠商須於得標後10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B)規定履約保證金依進度分二期平均發還。 (C)規定廠商必須提出連帶保證廠商。 (D)

【評論內容】

工程會90年6月21日工程企字90023299號函規定,查核金額以上之營建工程,履約保證金應依工程進度分4期(含)以上平均發還。

【評論主題】18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下列處理方式何者錯誤? (A)就該部分辦理驗收。 (B)就該部分先辦理驗收者,未來仍應針對該部分再辦理驗收。 (C)就該部分

【評論內容】

第 99 條

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

【評論主題】12有關技術服務採購之驗收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不得辦理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 。 (B)不得以書面審查方式。 (C)得以召開審查會方式。 (D)設計成果之驗收,於施工標驗收時方得一併辦理。

【評論內容】

第 90-1 條

勞務驗收,得以書面或召開審查會方式辦理;其書面驗收文件或審查會紀錄,得視為驗收紀錄。

第 99 條

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

【評論主題】37.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情事,且情節重大時,於給予申辯機會後,始得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A)O(B)X

【評論內容】

第 12 條

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本準則之情事者,應審酌其情狀,並給予申辯機會後,迅速採取下列必要之處置: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處置。其觸犯刑事法令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

三、施予與採購有關之訓練。

採購人員違反本準則,其情節重大者,機關於作成前項處置前,應先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

機關未依前二項規定處置或處置不當者,主管機關得通知該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另為適當之處置。

【評論主題】1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之投標文件為不合格標之情形,下列何者屬有效之規定? (A)標封封口未蓋騎縫章。 (B)投標文件未逐頁蓋章。 (C)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D)分段開標之投標文件,未依規

【評論內容】

(一)茲依工程會96年12月3日工程企字第09600471640號函釋該會第09600182560號令執行疑義,其說明三略以:「來函說明四『廠商投標時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檢附電子領標憑據,經請廠商說明後...無法提出電子領標憑據時,機關若依上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之規定判廠商為無效標...』,尚無違反本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之規定。」

【評論主題】123.下列何者非屬巨額財物採購之應辦事項? (A)招標前簽准預期使用情形。(B)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C)報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D)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前,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

【評論內容】

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 2 條

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其任務如下:

一、協助審查採購需求與經費、採購策略、招標文件等事項。

二、提供與採購有關事務之諮詢。

第 8 條

機關辦理財物、勞務及未達巨額之工程採購,依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認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之必要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122.下列何者屬巨額工程採購之應辦事項? (A)應採行統包方式辦理。 (B)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C)訂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D)允許共同投標。

【評論內容】

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

第 2 條

機關辦理巨額工程採購,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其任務如下:

一、協助審查採購需求與經費、採購策略、招標文件等事項。

二、提供與採購有關事務之諮詢。

第 8 條

機關辦理財物、勞務及未達巨額之工程採購,依採購特性及實際需要,認有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之必要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31 統包工程採購,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某項目實作數量較核定詳細表所定數量增加8%時,就契約價金之結算,下列何者正確?(A)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目契約價金3%。 (B)以契約變更增加

【評論內容】

(六)統包採購契約所附詳細表所列項目及數量係由廠商自行提列,其結

      算,不適用一般工程慣用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

      減達一定比率以上時,其逾一定比率之部分,得以變更設計增減契

      約價金」方式。實作數量之減少,以有正當理由者始得為之。

【評論主題】24 依工程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工程標的中某項之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加達百分之十八,以下何者正確? (A)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契約價金百分之十五。其他百分之

【評論內容】

工程會工程採購契約書範本1100701

(二)採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之部分:

1.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3%以上時,其逾3%之部分,依原契約單價以契約變更增減契約價金。未達3%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

【評論主題】19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再行分包。 (B)轉包廠商如有再轉包者,其中間轉包之廠商雖未與機關訂有契約,亦未實際履行契約者,仍應與得標廠商及最後轉包廠商對機關負連帶履行及賠償

【評論內容】

第 67 條

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稱分包者,謂非轉包而將契約之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民法第五百十三條之抵押權及第八百十六條因添附而生之請求權,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

前項情形,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

【評論主題】5下列關於機關辦理巨額採購之描述何者正確? (A)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目標、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之分析指標,應於採購完成後,開始啟用前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B)向主

【評論內容】

二、機關辦理巨額採購前,應就下列事項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其須經上級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從其規定:

(一)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目標。

(二)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之分析指標。如使用人數或次數、使用頻率

   、工作人力、工作成果、產量、產能、投資報酬或收益、節省能源

   數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數量、減少消耗資源數量。

(三)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

四、前點提報,應自啟用每屆滿一年之次日起三個月內逐年為之。但驗收

  後因故逾一年仍未啟用者,自驗收後每屆滿一年之次日起一個月內逐

  年提報未啟用之原因。  

  勞務採購之使用期間為其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間,除工作內容重複者外

  ,以契約工作完成後一次提報為原則。

八、機關向主管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之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得以電子化

  方式為之,免另備書面文件通知主管機關

【評論主題】49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現行主管機關發行之政府採購公報為紙本及電子化併行。 (B)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採電子投標之廠商,其押標金得予減收50%。 (C)共同供應契約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

【評論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六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09900270990號

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二十七條

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本會企劃處 第五科  蕭 (先生或小姐)

附件:檔名為09900270990.doc (http://plan3.pcc.gov.tw/gpletf/09900270990.doc)

主旨: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所登錄之採購公告資訊,自99年7月15日起得提前刊登採購公報,並調整17時30分後傳輸之不刊公報案件之公告日,詳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說明: 一、為配合節能減碳政策,本會業於99年1月4日發行政府採購公報電子版,同年4月1日停刊紙本政府採購公報,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21條規定,「以電子化方式發行採購公報者,得提...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一、有關所詢電子採購網是否可查詢歷史標案並下載其招標文件一案,經查由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輸入貴機關帳號密碼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後,點選左方「政府採購」-->「領標管理」-->「歷史標案查詢」,登打您所查詢案件資料,並依該功能提示可下載所查詢之招標文件,惟該功能僅提供查詢招標公告日期距今日一年內且逾截止投標期限之招標文件。

【評論主題】35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參加比減價格之廠商,其未能減至機關所宣布之前1次減價或比減價格之最低標價,得不通知其參加下1次之比減價格。 (B)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其超底價決標,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評論內容】

https://yamol.tw/item-27.+%E4%B8%8B%E5%88%97%E6%95%98%E8%BF%B0%E4%BD%95%E8%80%85%E6%AD%A3%E7%A2%BA%EF%BC%9F+%28A%29%E5%8F%83%E5%8A%A0%E6%AF%94%E6%B8%9B%E5%83%B9%E6%A0%BC%E4%B9%8B%E5%BB%A0%E5%95%86%EF%BC%8C%E5%85%B6%E6%9C%AA%E8%83%BD%E6%B8%9B%E8%87%B3%E6%A9%9F%E9%97%9C%E6%89%80%E5%AE%A3%E5%B8%83%E4%B9%8B%E5%89%8D+..-1828796.htm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正確? (A)機關於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後有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者,應撤銷決標。 (B)機關依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撤銷決標後,其原係採最有利標為

【評論內容】

第 50 條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四、以不實之文件投標。

五、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

六、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

七、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第一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者,機關得...

【評論主題】31機關辦理評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規定評選出優勝廠商,即代表該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已被接受,不應再強制要求廠商修正。 (B)機關於評選後彙總製作之總表,屬投標廠商得申請閱覽、

【評論內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4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09400380130號

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二十二條

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本會企劃處 第三科  陳 (先生或小姐)

主旨: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評選優勝廠商後,有關與優勝廠商之議價執行程序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

一、復 貴署秘書室94年10月3日衛署秘傳字第941003-3傳真信函。

二、

有關得否於評選優勝廠商後,洽優勝廠商依評選委員建議事項修正其投標文件內容,並經機關審核通過後再辦理議價乙節,採購評選委員會依招標文件規定評選出優勝廠商,即代表該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已被接受,不應再強制要求廠商修正。該廠商拒絕修正時,機關如不接受該廠商之標...

【評論主題】5 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指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英語線上訓練共同供應契約,該處再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代辦採購,其簽訂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範圍為? (A)全國機關 。 (B)中央機關。 (C)公共工程委員

【評論內容】

第 5 條

前條第二項第五款所稱適用機關,得為下列情形之一:

一、二以上機關共同協議由其中一機關訂約者,為參與協議之各機關。

二、由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等機關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機關訂約者,為指定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及本契約內約定之適用機關。

三、由本法主管機關指定機關訂約者,為中央機關。

【評論主題】4 機關採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方式辦理清潔勞務採購,其預先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名單有效期為2年,每年預算為200萬元。本次資格標審查之採購金額應認定為何? (A)50萬元。 (B)100萬元。 (

【評論內容】

https://yamol.tw/item-4%E6%A9%9F%E9%97%9C%E6%8E%A1%E9%81%B8%E6%93%87%E6%80%A7%E6%8B%9B%E6%A8%99%E5%BB%BA%E7%AB%8B%E5%90%88%E6%A0%BC%E5%BB%A0%E5%95%86%E5%90%8D%E5%96%AE%E6%96%B9%E5%BC%8F%E8%BE%A6%E7%90%86%E6%B8%85%E6%BD%94%E5%8B%9E%E5%8B%99%E6%8E%A1%E8%B3%BC%EF%BC%8C%E5%85%B6%E9%A0%90%E5%85%88%E8%BE%A6%E7%90%86%E5%BB%A0%E5%95%86%E8%B3%87%E6%A0%BC%E5%AF%A9%E6%9F%A5%EF%BC%8C..-1792396.htm

【評論主題】75.按主管機關訂定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物價指數調整內容,以下何者錯誤?(A)機關可自行訂定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總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個別項目指數漲跌幅逾一定比率部分,計算物價調整款。 (B)可歸責

【評論內容】

6.物價指數調整:

(1)物價調整方式: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其他__(由機關擇一載明;未載明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之個別項目、中分類項目及總指數漲跌幅,依下列順序調整:

○1 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依__個別項目(例如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等,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指數,就此等項目漲跌幅超過_%(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0%)之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 

○2 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依__中分類項目(例如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等,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指數,就此等項目漲跌幅超過_%(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5%)之部分,於估驗完成後調整工程款。前述中分類項目內含有已依○1 計算物價調整款者,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不含○1 個別項目之中分類指數」之漲跌幅計算物價調整款。 

【評論主題】51.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且招標文件允許協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評選委員於投標廠商簡報過程中發現廠商服務建議書需修正或加強之處,即可依招標文件與廠商協商修正或加強。 (B)原招標文件標示

【評論內容】

第 57 條

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採行協商措施者,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開標、投標、審標程序及內容均應予保密。

二、協商時應平等對待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必要時並錄影或錄音存證。

三、原招標文件已標示得更改項目之內容,始得納入協商。

四、前款得更改之項目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所有得參與協商之廠商。

五、協商結束後,應予前款廠商依據協商結果,於一定期間內修改投標文件重行遞送之機會。

【評論主題】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3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B)公務員出席演講,每小時支領鐘點費不得超過新臺幣5千元(C)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

【評論內容】

七、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

(二)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

(三)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

(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公務員受邀之飲宴應酬,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十、公務員遇有第七點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應簽報長官核准並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評論主題】104. 機關製作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之招標文件,得載明不允許適用機關以外之機關利用。(A)O(B)X

【評論內容】

第 4 條

機關辦理本契約之採購,應先辦理需求調查。但已有前例或可合理評估需求者,不在此限。

機關辦理本契約之招標文件,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視需要載明下列事項:

一、招標標的之名稱、技術規格、供應區域、預估採購總數量或總金額、各標的投標單價上限金額、各標的每次最低採購數量或金額、各標的每次最高採購數量或金額、報價條件、通知得標廠商供應之程序、訂約廠商每次供應之履約期限、包裝、驗收、保固、爭議處理或其他商業條款。

二、價格及履約期限得因地區而異者,其所適用之各個地區。

三、本契約可供訂購之期間,及該期間屆滿或終止前發出之訂購通知均屬有效。

四、廠商於本契約可供訂購之期間內對一般大眾之促銷或減讓活動,其價格或...

【評論主題】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3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B)公務員出席演講,每小時支領鐘點費不得超過新臺幣5千元(C)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

【評論內容】

七、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

(二)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且邀請一般人參加。

(三)屬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慰勞。

(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等所舉辦之活動,而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公務員受邀之飲宴應酬,雖與其無職務上利害關係,而與其身分、職務顯不相宜者,仍應避免。

十、公務員遇有第七點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應簽報長官核准並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