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中進】評論
A→應於採購「前」。C→逐年向「主管」機...
【水瓶(已上榜,謝謝阿摩)】評論
二、機關辦理巨額採購前,應就下列事項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其須經上級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從其規定:(一)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目標。(二)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之分析指標。如使用人數或次數、使用頻率 、工作人力、工作成果、產量、產能、投資報酬或收益、節省能源 數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數量、減少消耗資源數量。(三)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四、前點提報,應自啟用每屆滿一年之次日起三個月內逐年為之。但驗收 後因故逾一年仍未啟用者,自驗收後每屆滿一年之次日起一個月內逐 年提報未啟用之原因。 勞務採購之使用期間為其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間,除工作內容重複者外 ,以契約工作完成後一次提報為原則。 八、機關向主管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之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得以電子化 方式為之,免另備書面文件通知主管機關
【Meng】評論
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二、機關辦理巨額採購前,應就下列事項簽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須經上級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從其規定:(一)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目標。(二)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之分析指標。如使用人數或次數、使用頻率、工作人力、工作成果、產量、產能、投資報酬或收益、節省能源數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數量、減少消耗資源數量。(三)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機關對於前項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於完成採購前有調整必要或明顯不符合預期者,應即檢討原因、責任歸屬並採行相關配套措施,重行簽報核准。完成採購後,亦同。五、第三點第一項第五款使用情形及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