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機關辦理採購,有關招標文件對於陸資廠商之資格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機關可依個案需要,明定允許大陸地區廠商或其產品或勞務參與。
(B)非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可於招標文件規定不允許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之廠商參與。
(C)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或事業,其含陸資成分達1/2以上之廠商,視為大陸地區廠商。
(D)倘以公告方式辦理者,不得限制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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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繩繩雅萱】評論
(C)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或事業,其...
【水瓶(已上榜,謝謝阿摩)】評論
在臺陸資廠商: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或事業,且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5條規定之陸資投資事業(即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或事業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合計逾三分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