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淯】評論
第六十八條(罰則) 擅自占用、破壞鐵路用地或損壞其設施者,除涉及刑責依刑法處理外,並應責令其行為人或雇用人負責回復原狀,或償還修復費用,或依法賠償。 依第七條規定編為鐵路使用之土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自建築者,鐵路得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
【阿成】評論
因為考的人多 要有鑑別度
【滿分】評論
應該是說只有76條.沒得出了.只會越出越細.再來一定會連子法也考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這題主旨是:多花時間冷靜思考為什麼,不要忙著硬記……。這題簡單,且結果的確是簡單。答案:A 難度:簡單統計: A(2249),B(124),C(11),D(372),E(0) #355184個人: 尚未作答依鐵路法第7條規定編定為鐵路使用之土地,經何種程序後,其擅自建築者,得依同法第68條規定拆除? (A) 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建築 (B) 通知土地所有人,並禁止建築 (C) 登記於土地登記簿,並禁止建築 (D) 辦理徵收或保留徵收,並禁止建築 題目可以解釋成這樣:鐵路使用之土地,被擅自建築者,在折除前要做什麼?以常識來說你家的土地,被莫明其妙的不知是何人擅自在上面建築。這時你會如何處理?A) 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建築 ==不知何人,公告完後,拆除。(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