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評論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3條 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C)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B)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
【Yin】評論
(C)公務員對兩級長官同時發布之命令,以直屬長官之命令為準所謂的兩級,指的就是上級長官與上上級長官的意思。是垂直的指揮鏈關係。所以這裡要以上級長官為準,而不是直屬長官。
【Howard Wu】評論
感謝Yin大大解答(*゚∀゚)
【duke_tea8】評論
分享一下別的大大解答舉例來說:一個派出所警員,同時接到派出所所長命令他駐守門口,而當地分局長命令他前往支援處理刑案,那派出所所長跟分局長就都是長官,而分局長的級別比派出所所長高,所以叫做上級長官;換句話說,這個例子的派出所警員,就要聽分局長的,去支援處理刑案。再舉另一例:這個警察又同時接到警政署長命令他支援駐守民主紀念館,而教育部次長看到這個警察來支援駐所的時候,又說人太多了,不用了,你回去吧!那這種情形,警政署長是主管長官,而教育部次長是兼管長官,這個警察同時接到兩個命令,就要聽主管長官的。也就是要繼續駐守的意思。補充說明,主管長官不只一級,有很多級,就看上面有多少人級別比小公務員高,都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