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sen】評論
(A)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須具一定資績要件,再經參加薦升簡訓練合格者,始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任用資格。(B)考試院對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才有.....看完整詳解
【Be the Light】評論
考試院之完整職權: 考 銓 保 撫 退法治事項: 任 績 級 升 褒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104年1月7日修正公布,簡任升官等考試自今(109)年起不再辦理,公務人員要晉升簡任官等,只有參加薦升簡訓練的途徑,因此強化本項訓練實施內涵更顯重要,除了精進本項訓練的課程、教材、教學設計及執行相關措施之外,為了讓訓練資源集中於具有發展潛力的重點人才,保訓會近期也會通盤檢討薦升簡訓練的遴選制度,以更嚴謹的標準遴選參訓人員。 保訓會進一步表示,為使公務人員具有現代化的跨域流動與國際接軌能力,並配合蔡總統「雙語國家政策」,未來將規劃納入英語培訓課程,從教材、教學方式及境教場域等各個面向,藉由實體與數位併行之英語課程,推動公務應用英語訓練,提升未來簡任文官的英語能力,並預定自...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行政學 未被"憲法"★★(☆)★★ ...
【努力練習!】評論
人事一條鞭:(全退保福)銓敘、退休、保障、撫卹
【滿滿正能量】評論
(A)絕大部分的簡任文官以「外補制」方式遴聘之→大部分簡任文官以「內陞制」方式遴聘之(B)考試院有完整的人事行政權,事權統一→考試院無完整人事行政權,部分職權交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D)考試院為我國最高考試機關,享有獨立編列預算的權力→司法院享有獨立編列預算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