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n-Cheng Hs】評論
第 55 條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第 55 條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人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第 55 條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置副市長二人,...
【Schein_地特三等上榜】評論
地方制度法(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修正)第 55 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n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應該除了桃園市和台南市是兩個外, 都是三個副市長吧?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