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怡瑾】評論
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收養認可前,其已成年或已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表示同意者,不在此限。假如我現在要認領甲為我的養子,但在認領之前甲已經有小孩"小甲"(直系血親卑屬)假如這個小甲是成年或已經結婚了,那我在認領甲的時候一定要尊重這個小孩的同意(but..小甲有可能會不同意),所以法律明定之效力原則上是僅於未成年且未結婚的直系親卑屬
【瘖啞人】評論
請問若小甲同意,那麼可以嗎?
【添丁】評論
當然可以
【幫按讚】評論
舉例:陳OO收養(沒血緣關係)王XX為養子,王XX有小孩小王。如果小王未成年且未婚,則小王跟著王XX改從養父姓陳,變小陳。(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小王成年或已婚,則小王 "不必" 跟著王XX改從養父姓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