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第三條規定,乙方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應將停水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______小時以上或定時供水者,應先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周知。甲方對於前項停止供水不得要求任何損失賠償?
(A)8
(B)10
(C)12
(D)24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歐陽無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第三條(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之停止供水程序)乙方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應將停水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十二小時以上或定時供水者,應先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周知。甲方對於前項停止供水不得要求任何損失賠償。

【用戶】歐陽無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第三條(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之停止供水程序)乙方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應將停水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十二小時以上或定時供水者,應先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周知。甲方對於前項停止供水不得要求任何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