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民法繼承制度改採限定繼承主義,繼承人僅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清償遺產債務。下列何者為修正理由?
(A)限定繼承較可保障遺產債權人的權利
(B)限定繼承較概括繼承,更公平對待婚生與非婚生子女
(C)避免繼承人因概括承受被繼承人生前債務而桎梏終生
(D)避免繼承人任意拋棄繼承,侵害遺產債權人的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2121
統計:A(309),B(171),C(4733),D(214),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