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儲存第三石油類之室內儲槽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儲槽材質應為厚度3毫米以上之鋼板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者
(B)儲槽容量不得超過管制量之40倍,儲存數量不得超過2萬公升
(C)儲槽專用室之儲槽側板外壁與室內牆面之距離應在30公分以上
(D)壓力儲槽應經常用壓力進行耐壓試驗10分鐘,不得洩漏或變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5
統計:A(0),B(5),C(1),D(2),E(0)

用户評論

【用戶】GON CHI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室內儲槽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設置於一層建築物之儲槽專用室。二、儲槽專用室之儲槽側板外壁與室內牆面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分以上。專  用室內設置二座以上之儲槽時,儲槽側板外壁相互間隔距離應在五十  公分以上。三、儲槽容量不得超過管制量之四十倍,且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中之第二石油類及第三石油類,不得超過二萬公升。同一儲槽專用室設置二座以上儲槽時,其容量應合併計算。四、儲槽構造:(一)儲槽材質應為厚度三點二公釐以上之鋼板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者。(二)正負壓力超過五百公釐水柱壓力之儲槽(以下簡稱壓力儲槽)應經常用壓力之一點五倍進行耐壓試驗十分鐘,不得洩漏或變形。但儲存固體六類物品者,不在此限。(三)非壓力儲槽,經滿水試驗後,不得洩漏或變形。

【用戶】GON CHI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室內儲槽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設置於一層建築物之儲槽專用室。二、儲槽專用室之儲槽側板外壁與室內牆面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分以上。專  用室內設置二座以上之儲槽時,儲槽側板外壁相互間隔距離應在五十  公分以上。三、儲槽容量不得超過管制量之四十倍,且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中之第二石油類及第三石油類,不得超過二萬公升。同一儲槽專用室設置二座以上儲槽時,其容量應合併計算。四、儲槽構造:(一)儲槽材質應為厚度三點二公釐以上之鋼板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者。(二)正負壓力超過五百公釐水柱壓力之儲槽(以下簡稱壓力儲槽)應經常用壓力之一點五倍進行耐壓試驗十分鐘,不得洩漏或變形。但儲存固體六類物品者,不在此限。(三)非壓力儲槽,經滿水試驗後,不得洩漏或變形。

【用戶】Josh消防員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33 條室內儲槽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設置於一層建築物之儲槽專用室。二、儲槽專用室之儲槽側板外壁與室內牆面之距離應在50公分以上。專用室內設置2座以上之儲槽時,儲槽側板外壁相互間隔距離應在50公分以上。三、儲槽容量不得超過管制量之40倍,且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中之第二石油類及第三石油類,不得超過2萬公升。同一儲槽專用室設置2座以上儲槽時,其容量應合併計算。四、儲槽構造:(一)儲槽材質應為厚度3.2毫米以上之鋼板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者。(二)正負壓力超過500毫米水柱壓力之儲槽(以下簡稱壓力儲槽)應經常用壓力之1.5倍進行耐壓試驗10分鐘,不得洩漏或變形。但儲存固體六類物品者,不在此限。(三)非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