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第2條(公司種類)口訣無限2股2122(1)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A),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第163條(股份轉讓) 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
【Jasper】評論
D 公司得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公司法128政府或法人均得為發起人。但法人為發起人者,以左列情形為限: 一、公司。 二、以其自行研發之專門技術或智慧財產權作價投資之法人。 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屬與其創設目的相關而予核准之法人
【陳浩】評論
這題修法後(C)是不是,也是正確的???
【林佩妘】評論
修法後,c選項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