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佩妘】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9.依民法規定,有一定關係之親屬,不得結婚。下列何者可以結婚?(A)四親等表兄弟姊妹 (B)前配偶的父母 (C)舅媽的妹妹 (D)養母的兒子

【評論內容】

A)旁系血親四親等-->根據983條規定,不得結婚

B)直系姻親,姻親關係消滅-->根據983條規定,不得結婚

C)血親之配偶之血親-->根據969條規定,非姻親得結婚

D)旁系血親二親等-->根據983條規定,不得結婚

【評論主題】24.關於遺產分割之訴(請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遺產分割請求為各個繼承財產公同共有關係之廢止請求;遺產如為不動產者,因遺產分割亦為處分行為,繼承人非先為繼承登記,不得為之(B)遺產分割請求為各

【評論內容】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

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評論主題】19.依民法規定,有一定關係之親屬,不得結婚。下列何者可以結婚?(A)四親等表兄弟姊妹 (B)前配偶的父母 (C)舅媽的妹妹 (D)養母的兒子

【評論內容】

A)旁系血親四親等-->根據983條規定,不得結婚

B)直系姻親,姻親關係消滅-->根據983條規定,不得結婚

C)血親之配偶之血親-->根據969條規定,非姻親得結婚

D)旁系血親二親等-->根據983條規定,不得結婚

【評論主題】24.關於遺產分割之訴(請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遺產分割請求為各個繼承財產公同共有關係之廢止請求;遺產如為不動產者,因遺產分割亦為處分行為,繼承人非先為繼承登記,不得為之(B)遺產分割請求為各

【評論內容】

第 759 條

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

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評論主題】18 甲出賣電腦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交付前,發生地震致電腦滅失,甲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B)交付前,發生地震致電腦滅失,乙仍須支付價金(C)若乙受領遲延,甲得解除契約但不得請求遲延賠償(D)

【評論內容】

a.第 225 條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債務人因前項給付不能之事由,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者,債權人得 向債務人請求讓與其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交付其所受領之賠償物

b.第 266 條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 前項情形,已為全部或一部之對待給付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 求返還。

c.第 254 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 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第 240 條 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第 260 條 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d.第 237 條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評論主題】19 依據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下列關於收養之合意終止的敘述,何者為錯誤?(A)合意終止收養,應作成書面(B)養子女不論為成年或未成年,終止收養均應向法院聲請認可(C)養子女未

【評論內容】

第 1080 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

代理人之人為之。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

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評論主題】5 甲明知乙已有九成醉意,卻仍搭乘乙之便車返家,途中因乙不慎撞及路樹致甲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乙乃提供甲方便,故不須賠償甲所受損害(B)甲對乙請求賠償損害時,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C)乙縱

【評論內容】

與有過失:法理來自於「加害人可責性較低」而「減輕加害人責任」之衡平觀點,而非因「被害人亦可歸責」而抵銷賠償責任。

故依題意,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

【評論主題】23 依民法規定,下列所述結婚要件之違反,仍發生夫妻之身分關係者為何?(A)甲男與乙女於結婚時,甲男正處於精神錯亂中者(B)甲男與乙女為六親等之表兄妹關係而結婚者(C) 甲男同時與乙女及丙女舉行有二人

【評論內容】

(A)

第996條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

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甲乙婚姻得撤銷,故仍發生夫妻身分之關係

(B)

第 983 & 988 條

近親屬,不得結婚,結婚者無效。

(C)

第 985 & 988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結婚者無效。

(D)

甲丙為直系姻親一親等

第 983 & 988 條

近親屬,不得結婚,結婚者無效。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評論主題】8 有關認領子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真實血緣關係之生父,得任意認領子女,不以非婚生子女為限(B)認領子女,僅得向非婚生子女為之;受婚生推定之子女,於有否認權之人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獲得勝訴判決確

【評論內容】

A)B)C)認領為非婚生轉為婚生子女的方法,故僅非婚生子女為限

反之,受婚生推定之子女,不得為認領

D)通說認為,認領係單獨行為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情形收養無效?(A)收養人未與配偶共同收養(B)滿七歲之未成年人被收養,而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C)有配偶之被收養人,於被收養時未得其配偶之同意(D)除夫妻共同收養外,養子女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評論內容】

第 1079-4 條(收養無效)

收養子女,違反第1073條、第1073-1條、第1075條、第1076-1條、第1076-2條第一項或第1079條第一項之規定者,無效。

第 1075 條

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第 1079-5 條(收養得撤銷)

收養子女,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四條之規定者,收養者之配偶得請求法院撤

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

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收養子女,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六條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

者,被收養者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得請求法院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

日起,已逾六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第 1074 條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

【評論主題】18 甲出賣電腦給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交付前,發生地震致電腦滅失,甲對乙負擔損害賠償責任(B)交付前,發生地震致電腦滅失,乙仍須支付價金(C)若乙受領遲延,甲得解除契約但不得請求遲延賠償(D)

【評論內容】

a.第 225 條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債務人因前項給付不能之事由,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者,債權人得 向債務人請求讓與其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交付其所受領之賠償物

b.第 266 條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一方之給付全部不能者,他方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如僅一部不能者,應按其比例減少對待給付。 前項情形,已為全部或一部之對待給付者,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 求返還。

c.第 254 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 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第 240 條 債權人遲延者,債務人得請求其賠償提出及保管給付物之必要費用

第 260 條 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d.第 237 條 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

 

【評論主題】19 依據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下列關於收養之合意終止的敘述,何者為錯誤?(A)合意終止收養,應作成書面(B)養子女不論為成年或未成年,終止收養均應向法院聲請認可(C)養子女未

【評論內容】

第 1080 條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

代理人之人為之。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

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評論主題】23 依民法規定,下列所述結婚要件之違反,仍發生夫妻之身分關係者為何?(A)甲男與乙女於結婚時,甲男正處於精神錯亂中者(B)甲男與乙女為六親等之表兄妹關係而結婚者(C) 甲男同時與乙女及丙女舉行有二人

【評論內容】

(A)

第996條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

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甲乙婚姻得撤銷,故仍發生夫妻身分之關係

(B)

第 983 & 988 條

近親屬,不得結婚,結婚者無效。

(C)

第 985 & 988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結婚者無效。

(D)

甲丙為直系姻親一親等

第 983 & 988 條

近親屬,不得結婚,結婚者無效。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評論主題】8 有關認領子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有真實血緣關係之生父,得任意認領子女,不以非婚生子女為限(B)認領子女,僅得向非婚生子女為之;受婚生推定之子女,於有否認權之人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獲得勝訴判決確

【評論內容】

A)B)C)認領為非婚生轉為婚生子女的方法,故僅非婚生子女為限

反之,受婚生推定之子女,不得為認領

D)通說認為,認領係單獨行為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情形收養無效?(A)收養人未與配偶共同收養(B)滿七歲之未成年人被收養,而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C)有配偶之被收養人,於被收養時未得其配偶之同意(D)除夫妻共同收養外,養子女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評論內容】

第 1079-4 條(收養無效)

收養子女,違反第1073條、第1073-1條、第1075條、第1076-1條、第1076-2條第一項或第1079條第一項之規定者,無效。

第 1075 條

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第 1079-5 條(收養得撤銷)

收養子女,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四條之規定者,收養者之配偶得請求法院撤

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

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收養子女,違反第一千零七十六條或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

者,被收養者之配偶或法定代理人得請求法院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

日起,已逾六個月,或自法院認可之日起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撤銷。

第 1074 條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

【評論主題】7 下列有關要約之敘述,何者錯誤?(A)限制行為能力人被授與代理權限,其以代理人身分所為之要約,須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B)對話之要約者,其要約,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C)非對話而為要約者,

【評論內容】

民法104條

▲代理人為代理行為時原則上須具備行為能力,惟代理行為對於代理人而言乃無損益之中性行為,故本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亦可為代理人。

【評論主題】20 There are different ways of _____ customs declarations. But usually making electronic declaration

【評論內容】

file 排成縱隊行進 

file customs declarations 人工作業報關

electronic declarations 電腦自動化報關

【評論主題】5 甲明知乙已有九成醉意,卻仍搭乘乙之便車返家,途中因乙不慎撞及路樹致甲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乙乃提供甲方便,故不須賠償甲所受損害(B)甲對乙請求賠償損害時,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C)乙縱

【評論內容】

與有過失:法理來自於「加害人可責性較低」而「減輕加害人責任」之衡平觀點,而非因「被害人亦可歸責」而抵銷賠償責任。

故依題意,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

【評論主題】【題組】2. 逐一:

【評論內容】

較冷門釋字,簡單思考,依題示問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故應符合相對法律保留

【評論主題】20 There are different ways of _____ customs declarations. But usually making electronic declaration

【評論內容】

file 排成縱隊行進 

file customs declarations 人工作業報關

electronic declarations 電腦自動化報關

【評論主題】5 甲明知乙已有九成醉意,卻仍搭乘乙之便車返家,途中因乙不慎撞及路樹致甲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乙乃提供甲方便,故不須賠償甲所受損害(B)甲對乙請求賠償損害時,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C)乙縱

【評論內容】

與有過失:法理來自於「加害人可責性較低」而「減輕加害人責任」之衡平觀點,而非因「被害人亦可歸責」而抵銷賠償責任。

故依題意,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

【評論主題】7 下列有關要約之敘述,何者錯誤?(A)限制行為能力人被授與代理權限,其以代理人身分所為之要約,須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始生效力(B)對話之要約者,其要約,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C)非對話而為要約者,

【評論內容】

民法104條

▲代理人為代理行為時原則上須具備行為能力,惟代理行為對於代理人而言乃無損益之中性行為,故本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亦可為代理人。

【評論主題】1 下列何種情形,係行使形成權之行為?(A)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B)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 (C)受僱人依法提出辭呈 (D)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評論內容】

(C)形成權:得依權利人一方之意思即使法律關係發生,內容變動或消滅之權利。(單方面主張即可,不需對方同意)

(ABD)皆需雙方合意

【評論主題】20 There are different ways of _____ customs declarations. But usually making electronic declaration

【評論內容】

file 排成縱隊行進 

file customs declarations 人工作業報關

electronic declarations 電腦自動化報關

【評論主題】21 One essential procedure for customs_____ is to carry out checks on persons, baggage and other thi

【評論內容】

出口報關和進口清關:

我們習慣上一般把出口申報叫做「報關」出口報關( Customs Declaration);

進口申報叫做「清關」進口清關( Customs Clearance)。

出口報關、進口清關,習慣上都這樣搭配。

#故這題選B最適切

【評論主題】5 甲明知乙已有九成醉意,卻仍搭乘乙之便車返家,途中因乙不慎撞及路樹致甲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乙乃提供甲方便,故不須賠償甲所受損害(B)甲對乙請求賠償損害時,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C)乙縱

【評論內容】

與有過失:法理來自於「加害人可責性較低」而「減輕加害人責任」之衡平觀點,而非因「被害人亦可歸責」而抵銷賠償責任。

故依題意,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

【評論主題】42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錯誤?(A)有限公司由於受限其人合性質與法令規定,故不得成為上市、櫃公司(B)有限公司之增資須經股東過半數同意,但倘新股東欲加入,則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C)有限公司中

【評論內容】

有修法,故B選項也是錯的喔!

第 106 條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有前項但書情形時,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由新股東參加。公司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前三項不同意之股東,對章程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評論主題】5 甲明知乙已有九成醉意,卻仍搭乘乙之便車返家,途中因乙不慎撞及路樹致甲受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因乙乃提供甲方便,故不須賠償甲所受損害(B)甲對乙請求賠償損害時,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C)乙縱

【評論內容】

與有過失:法理來自於「加害人可責性較低」而「減輕加害人責任」之衡平觀點,而非因「被害人亦可歸責」而抵銷賠償責任。

故依題意,乙得主張適用與有過失。

【評論主題】2. It took Sue one hour to answer all the e-mails.(用spend 改寫,並注意時態變化)

【評論內容】

不好意思,意思是d答案變為正確的嗎?

【評論主題】一、請說明汞危害性?(5 分)並說明國際水俣汞公約重點及我國因應之道。(15 分)

【評論內容】

注意有增訂:第 173-1 條

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份之股東,得自行召集股東臨時會。前項股東持股期間及持股數之計算,以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之持股為準。

【評論主題】24. 無「冥冥」之志者:

【評論內容】

以下是我的推導方式,大家可參考:

叔叔就是爸爸的弟弟!

叔公就是阿公的弟弟,弟弟的姊姊,就是阿公的姐妹!

親等算法:

我(一親等)父母(二親等)-祖父母(三親等)-兄弟姐妹(四親等)

【評論主題】【題組】5.夜「縋」

【評論內容】請留意一下2018年修法,D選項也是錯的!

【評論主題】二、試說明權變理論(contingency theory)之特點,並舉例說明在權變理論的架構下,企業在組織設計、領導風格及管理控制等方面應如何配合權變理論之架構來調整。(25 分)

【評論內容】

(A)交付電腦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純獲法律上利益之行為,故物權行為有效,乙非所有人無法主張767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評論主題】二、利用誤差為± (3 mm + 2 ppm)之電子測距儀觀測兩點間距離得 756.291 m,若儀器定心誤差與覘標定心誤差分別為± 4 mm 與± 3 mm,這段距離之估計誤差為若干?相對精度又為若

【評論內容】提意未提到是否為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所以應該是一般第三人,為什麼可以選d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