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民法規定,下列所述結婚要件之違反,仍發生夫妻之身分關係者為何?
(A)甲男與乙女於結婚時,甲男正處於精神錯亂中者
(B)甲男與乙女為六親等之表兄妹關係而結婚者
(C) 甲男同時與乙女及丙女舉行有二人以上成人證人之公開婚禮者
(D)甲男與乙女離婚後,再與乙女之母丙女結婚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0154
統計:A(353),B(64),C(18),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收養

用户評論

Doris Huang】評論

第 996 條 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Nori】評論

(A)第996條當事人之一方,於結婚時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者,得於常態回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甲乙婚姻得撤銷,故仍發生夫妻身分之關係(B)第 983 & 988 條近親屬,不得結婚,結婚者無效。(C)第 985 & 988 條有配偶者,不得重婚,結婚者無效。(D)甲丙為直系姻親一親等第 983 & 988 條近親屬,不得結婚,結婚者無效。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小李子】評論

第983條(結婚之實質要件~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