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關於甲不動產經紀業(加盟業主)以限制加盟店收取服務報酬為條件,而與加盟店交易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為保護消費者,甲不應容許其加盟店自由決定服務報酬
(B)甲的行為有限制競爭之虞
(C)甲的行為有妨礙公平競爭之虞
(D)甲的行為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虞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3246
統計:A(311),B(59),C(37),D(59),E(0)

用户評論

【用戶】凌興泓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20 條 (妨害公平競爭之行為)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一、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  其他交易之行為。二、無正當理由,對他事業給予差別待遇之行為。三、以低價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之行為。四、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  合、聯合或為垂直限制競爭之行為。五、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