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背書之記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背書可於票據之背面或黏單上為之
(B)背書時應記載背書人及被背書人之姓名,否則不具效力
(C)匯票之最後背書為空白背書者,執票人得於該空白內,記載自己或他人為被背書人,變更為記名背書,再為轉讓
(D)背書日期縱未記載,仍為有效,並推定其作成於到期日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0548
統計:A(9),B(225),C(26),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00 土銀 票據法
用户評論
【Tung Tree】評論
第 41 條到期日後之背書,僅有通常債權轉讓之效力。背書未記明日期者,推定其作成於到期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