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不叫賭俠的陳小刀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D) 將購買的音樂光碟複製一份,供自己使用第51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