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何小姐30歲,已完成二個月肺結核治療療程(isoniazid、rifampin、pyrazinamide及ethambutol),並已開始後續治療isoniazid 900 mg biw、rifampin 600 mg biw及vitamin B6 25 mg qd。最近何小姐發現懷孕了,對於其治療之建議,下列何者最適當?
(A) 應中止治療,待分娩後重新開始療程
(B) 因已接受二個月療程且必須繼續治療,應中止懷孕
(C) 懷孕前之治療藥品雖不致影響胚胎,但懷孕後宜改以isoniazid單一藥品繼續治療
(D) 目前所使用之治療藥品不具致畸胎性,可繼續於懷孕期接受治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6077
統計:A(78),B(62),C(360),D(963),E(0)

用户評論

Jason】評論

第 一 線 抗 結 核 藥 物 中 Isonizid(INH)、Rifampine(RMP)、Ethambutol(EMB)在標準的建議治療劑量下被認為是對胎兒安全的,Pyrazinamide(PZA)則是WHO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安全但美國CDC認為證據還不夠充分,須謹慎使用。而依據臺灣疾病管制局出版的"結核病治療指引第三版,建議是可以被安全使用於孕婦,也就是說基本上孕婦得到結核病,如果只須用第一線藥物,那使用原則和一般結核病患無異,在藥物敏感性試驗未出來前,多使用INH + RMP + EMB+ PZA 兩個月,再用INH + RMP +EMB 四個月即可,但一定要記得加上Pyridoxine(Vitamin B6)防止Isoniazid引起的神經病變(neuropathy),也有些國家是不給PZA,而改使用INH + RMP +EMB 九個月療程,這也是可以被廣泛接受的抗結核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