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2 為達成民事訴訟審理集中化之目的,下列何者正確?
(A)受訴法院於受理民事事件後,均應一律先踐行書狀先行程序,由兩造充分交換準備書狀後,法院才可定期開庭審理
(B)法院得斟酌事件之性質及案情難易程度,先定期開庭審理,再由兩造進行書狀交換程序
(C)為維持法院之客觀、中立,受訴法院不應介入當事人之爭點整理程序
(D)受訴法院為明瞭案情,應先調查證據,再由兩造當事人就調查證據結果整理爭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2),B(0),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yustardust

【年級】

【評論內容】(A)民事訴訟法268審判長如認言詞辯論之準備尚未充足,得定期間命當事人依第二百六十五條至第二百六十七條之規定,提出記載完全之準備書狀或答辯狀,並得命其就特定事項詳為表明或聲明所用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