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K】評論
(C)共有人有拒絕履行「共有物協議分割契約」者,其他共有人得起訴請求法院裁判分割該共有物民法第824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經共有人訂立之協議分割契約,其履行請求權已罹於消滅時效,共有人並有為拒絕給付之抗辯)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助理稅務員】評論
個人認為一個是消滅時效完成他沒有寫到,另一個是他用"起訴"這個字,法條是"請求"而已,起訴是要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