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 Chou】評論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要點一、為強化我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機制,並健全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訂定本要點。二、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除應遵循洗錢防制法及資恐防制法等規定外,並應依本要點所定事項辦理。三、本要點所稱保險業包括保險公司、專業再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含兼營保險代理人業務之銀行)、保險經紀人公司(含兼營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及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四、保險業於推出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或現金價值之新產品或與金錢有關之服務或辦理新種業務(包括新支付機制、運用新科技於現有或全新之產品或業務)前,應進行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並建立相應之風險管理措施以降低所識別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