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法之法源?
(A)兒童權利公約
(B)緊急命令
(C)委辦規則
(D)預算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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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1000060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法之法源1.成文法:憲法、法律、國際★...

【用戶】Shi-Yan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成文法源的種類包括:憲法、法律、命令、自治規章,及條約、協定與兩岸協議。不成文法源種類則有:習慣法、大法官解釋、判例及決議(有爭議),以及一般法律原則。 釋字第391號預算案亦有其特殊性而與法律案不同;法律案無論關係院或立法委員皆有提案權,預算案則祇許行政院提出,此其一;法律案之提出及審議並無時程之限制,預算案則因關係政府整體年度之收支,須在一定期間內完成立法程序,故提案及審議皆有其時限,此其二;除此之外,預算案、法律案尚有一項本質上之區別,即法律係對不特定人(包括政府機關與一般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所作之抽象規定,並可無限制的反覆產生其規範效力,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畫所須之經費,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兩者規定之內容、拘束之對象及持續性完全不同,故預算案實質上為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有法律之形式,故有稱之為措施性法律(Massnahmegesetz)者,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