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106消特】評論
常識題A-軍方有救護車B-醫院也有救護車C-消防隊也有救護車D-學校不會有救護車
【黃品叡】評論
請問他是哪一種法規類別
【徐川崎】評論
緊急醫療救護法(16)
【林詩芳】評論
救護車之設置,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登記,並向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特屬救護車車輛牌照;其許可登記事項變更時,亦同。救護車之設置,以下列機關(構)為限:一、消防機關。二、衛生機關。三、軍事機關。四、醫療機構。五、護理機構。六、救護車營業機構。七、經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認定需要設置救護車之機構或公益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