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社工師105社行上榜】評論
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一項及前條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社會救助分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及急難救助+災害救助
於新年度計算出之數額較現行最低生活費變動達5%以上時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