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ny】評論
身權法第11條:各級政府應至少每五年舉辦身心障礙者之生活狀況、保健醫療、特殊教育、就業與訓練、交通及福利等需求評估及服務調查研究,並應出版、公布調查研究結果。應該是五年吧!
【行不行?絕對沒問題!】評論
5年才是正解吧!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