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經那一號大法官解釋認與憲法尚無違背?
(A)釋字第618號
(B)釋字第689號
(C)釋字第708號
(D)釋字第558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5724
統計:A(904),B(133),C(108),D(96),E(0)

用户評論

方翔】評論

真沒意義的考題,目的只是要減少滿分人數,對付這種考題就要用三秒鐘記憶法,就是編個故事就記起來

yv13】評論

2F說的有理!與其死背釋字字號,不如花在其他施行細則。

Cheryl (休息中)】評論

這是什麼泯滅人心的考題XD

佛系考生】評論

同意87題目XD

110台電僱員 配電眾神保】評論

真是有夠⋯⋯

Barbara】評論

(A)釋字第618號 【兩岸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前段規定】  正確答案! (B)釋字第689號 【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受到限制】(C)釋字第708號 【受驅逐出國外國人之收容案】(D)釋字第558號 【國安法就人民入出境須經許可之規定】釋字第618號「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資料來源:大法官解釋查詢(連結) 

目標一致,心無旁騖。】評論

真是有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