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4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經那一號大法官解釋認與憲法尚無違背?(A)釋字第618號(B)釋字第689號(C)釋字第708號(
【評論內容】2F說的有理!與其死背釋字字號,不如花在其他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