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帝文】評論
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依緝獲物價值比率核發檢舉人獎金如下:1.價值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按百分之30計算。2.價值超過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27計算。3.價值超過新臺幣15萬元至30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24計算。4.價值超過新臺幣30萬元至60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21計算。5.價值超過新臺幣60萬元至90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18計算。6.價值超過新臺幣90萬元至120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15計算。7.價值超過新臺幣120元至150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12計算。8.價值超過新臺幣150萬元至300萬元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9計算。9.價值超過新臺幣300萬元以上者,其超額部分,按百分之6計算。(前項獎金每案最高金額新臺幣500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