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關於繼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媳婦可以繼承公婆的遺產
(B)同父異母之兄弟姊妹相互間無繼承權
(C)父親過世,子女三名均健在且未喪失繼承權,則長孫和死者之子女均有繼承權
(D)女兒結婚時,父母尚未過世,此時女兒若被要求預先填寫拋棄繼承同意書,是無效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3),B(1),C(2),D(12),E(0)

用户評論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D妨害善良風俗,跟為防止遭家暴事先預先訂定離婚協議書是同樣道理新機制,就算設定不販賣讚數過30~40會強制販賣。 如遭系統強制販賣,請購買的同學幫忙貼至下方,讓知識傳遞下去,謝謝

abreat005】評論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一、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請求權  二年,十年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